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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情、友情、愛情,三個願望,一次滿足。

 

YA小說看久了會煩,不是沒有原因的。已經有點受夠了美麗的女主角與帥氣轉學生男主角在校園小角落相遇後滋生浪漫的愛情故事,然後一直閃閃閃閃直到跟男朋友吵架後和好又一一直閃閃閃閃 故事就結束了。中間穿插了發現某人的小祕密啦、好朋友的不倫戀啦、夢到有人死掉之類的,不過一直到故事最後主角仍舊不會有任何長進,落下一句令人感嘆的話作為結尾,over。通常主角都會有特殊能力,能夠預知啦、跟敵人有特殊連結啦、老爸很威、體內有妖怪種種諸如此類,不論能力有沒有成長,主角通常都背負著拯救世界的使命,不然除了放閃會沒事做。

 

這也是本書為什麼讓我失望的地方。

 

主角蘭登有一個沒什麼用的能力:她能夠知道未來發生的事,但是前一天的所有記憶都會消失。如果沒有筆記,她什麼都不會記得。這個看似很威的能力沒有幫助她預見會發生的大事件,都只是些同學朋友的小祕密,還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小悲劇,而更悲劇的是,即使她預見了將要發生的事,也沒有辦法閃躲命運。沒錯,雖然拯救世界是已經玩到爛掉的超級老梗,不過現在可以說是完全沒有梗啊。這就像是你多長了一個手指,雖然很稀奇,但是一點用也沒有。更遑論蘭登雖然一直否認但她根本是超級花癡,每天見到同一個不認識的男生,即使表情冷靜內心還是不斷的開小花。妳是有多會被電到啊!

 

原本故事的主軸放在男主角路克並沒有出現在蘭登的未來裡過,不過這個最重要的點到最後似乎也不重要了,而原本設定的「未來將會發生的事」此一設計也似乎被捨棄不用。該發生的事就會發生,不論用何種方式逃避,都會以其他種方式呈現,書的前面大概是這樣陳述的。結果到最後,蘭登似乎變的可以改變未來。靠杯啊!唯一有條理的規則就這樣打破了!路克幹嘛不去死!這樣你在本書有什麼價值啊!給我領便當啊!

 

這樣既不能賺人熱淚、感動少女情懷的情節,加上雖然有不錯構思但沒有好好利用的能力,導致該有的魄力沒有出來,原本以為有可以討論的情節,不過流於放閃與放閃與喇機,根本就是通俗的羅曼史小說,作者真正要表達的意思都被模糊掉了。(前提是如果作者真的要表達什麼)

 

對於忘掉凌晨433分以前的記憶這件事,蘭登已經習慣了。這代表前一天的記憶,不論美好或糟糕透頂,她完全不會記得。人類的海馬迴司記憶這件事大家都知道,而折磨人類內心的,常常不是外務,而是來自自我的記憶。這表示,蘭登每天都是一個新的人,她不被過去的思念所苦,她只記得未來會發生的事(而說真的那些事一點也不重要)。作者似乎有想要表達這種沒有「過去」的人的痛苦,不幸的是,非常失敗。沒有回憶的人,就好像不存在一樣,因為即使別人記得你,卻不記得自己是否曾經在某時做過某事,連自己的存在都無法確認,沒有站的住腳的過去能支持,殘存無力的未來記憶,只能抱持著失落的感情一天天渡過。女主角對於這樣令人心碎卻又無能為力的自己,抱持著消極的想法,直到有一天,轉學生男主角發現縮在角落的自己,向前深出了援手。愛意從此萌芽,但艱鉅的挑戰,從此時才要開始 不是應該這樣演的嗎!!!!(雖然老梗到爆炸)

 

一本書好不好看是很主觀的。只是我好像很白目的一直看同一類書會想要吐槽也是難免的。只是對於作者沒有善用設計的特點感到可惜,如果能多安排一些適當的劇情,可以是本佳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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